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主旨在於經由全球性文化與經驗的交流,提升鞋類/手提包產品設計國際水準,發掘國內外鞋樣/手提包設計師新秀,並提供設計從業者一個國際交流與競技的舞台,期能藉此設計盛會呈現出更多創新性、設計感與商業價值兼具的鞋類/手提包產品,為產業注入一股新的動力。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製鞋工業同業公會
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台灣設計創新管理協會
參、評審委員 (按姓氏筆畫排列,詳細資歷請參閱競賽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Mr. Yuji Asatani / 日本 / 日本Descente株式會社設計師
Ms. Ellen Campuzano / 美國 / Committee For Colour & Trends, 總裁
Ms. Deborah Carré / 英國 / Carréducker, Director
London College of Fashion, 訪問學者
Mr. Sawamura Mikihiro / 日本 / 統一高島屋仕女服飾部經理
Mr. Carlos Osman / 義大利 / Rober to Cavalli, Biancehie Nardi等品牌設計師及顧問
Mr. Jean Pierre / 法國 / 萬宙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陳彩霞小姐 / 台灣 / 夏姿品牌服飾設計師
李秋秀小姐 / 台灣 /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資深設計師
黃德丹先生 / 台灣 / 萬國通路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部協理
鄭源錦先生 / 台灣 / 台灣設計創新管理協會DIMA 理事長
國際工業設計社團協會 ICSID 台灣區顧問
潘孟芳小姐 / 台灣 /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資深設計師
謝慧錦小姐 / 台灣 / SATRA 技術研究中心 台灣/中國代表 (會員服務及推廣部特別助理)
肆、競賽主題
都市叢林 (City Jungle):叢林般的都市生活是一場戰役也是一趟冒險,帶著一份求勝和冒險的心,搭配最適合的裝扮,進入都市叢林展開一段不平凡之旅。
伍、競賽類別
1‧鞋類組:鞋樣創新設計之系列設計,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2‧手提包類組:袋類或包類造形創新設計之系列設計,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陸、參賽資格
1‧不限國籍,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三人為限。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每一類組均設立下列獎項)
1‧金獎:一組
(1) 獎金美金壹萬元整
(2) 獎座壹座
2‧銀獎:一組
(1) 獎金美金伍仟元整
(2) 獎座壹座
3‧銅獎:一組
(1) 獎金美金貳仟元整
(2) 獎座壹座
4‧優選獎:三組
(1) 每組各得獎金美金壹仟元整
(2) 獎座壹座
5‧創意獎:六組
每組各得獎座壹座
6‧入選獎:三組
每組各得獎狀壹只
※獎金: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5%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1‧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期限內先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線上報名,若為團體報名參賽請指定一位代表人。每人或每組報名件數不限制,惟每次報名必須以不同的E-mail信箱報名,繳交不同之參賽作品。
2‧參賽者在完成線上報名後,競賽網站之系統將透過E-mail傳送一組密碼,作為初賽作品繳交及個人資料更新之用,請參賽者熟記密碼。
3‧完成報名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間,參賽者可隨時以報名時所使用之E-mail信箱繳交初賽作品。
4‧初賽階段:鞋類組與手提包類組將各選出15組作品進入複賽。
5‧複賽階段:參賽作品將完成打樣,並以成品靜態展示呈現,評審委員自鞋類組與手提包類組之初賽成品中各評選出12組作品進入決賽,未進入決賽之3組參賽者則獲頒入選獎。
6‧決賽階段:進入決賽之作品將以成品動態走秀呈現,評審委員分別評選出鞋類組與手提包類組其它獎項得主。
7‧決賽結果將於決賽當天公佈並同時舉辦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報名日期: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3月20日
2‧初賽收件截止日:2005年3月20日
(所有初選作品須於2005年3月20日下午5點前傳送至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若未於規定時間寄達,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3‧初賽結果公佈:2005年4月21日前
(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各類組進入複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4‧複賽收件截止日:2005年8月15日
(所有複賽作品須於2005年8月15日下午5點前送達執行單位,請自行預留作品運送時間,若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5‧複賽日期:2005年9月底,正確日期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6‧決賽與頒獎典禮:於台北紡織服飾展(TITAS)期間舉行(約2005年9月底),正確日期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不再個別通知,參賽者不論得獎與否,皆歡迎參賽者參加頒獎典禮,頒獎典禮地點及正確時間將公佈於競賽網站。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1‧參賽者必須於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間先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線上報名並取得一組密碼。
2‧初賽
(1) 彩色設計圖稿:
(a)鞋類組:共三張,每張設計圖稿表現一款設計,至少需包含:
─俯視圖、側視圖、45º立體示意圖
─不需標示尺寸
(b)手提包類組:共三張,每張設計圖稿表現一款設計,至少需包含:
─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需清楚標示作品尺寸
※以上圖稿部分必須為 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請參閱競賽網站參賽辦法中作品繳交之圖面範例)
(2)參賽報名表與作品說明表格一份(檔案請先至競賽網站下載),並一律以英文填寫。
(3)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彩色設計圖稿與參賽作品說明表格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4)彩色設計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傳送方式及標準。
(5)參賽者須使用規定格式繳交初賽作品,格式如下:
─繳件電子信箱:至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繳交初賽作品,若此電子信箱無法正常繳交作品時,則改寄designawards@pchome.com備用信箱。
─電子郵件主題:Submitting works for 2005 Design Awards
─五個附件,必須依序命名為:
XXXXXX-1.jpg, (彩色設計圖稿1)
XXXXXX-2.jpg, (彩色設計圖稿2)
XXXXXX-3.jpg, (彩色設計圖稿3)
XXXXXX-4.doc, (參賽作品說明表格)
XXXXXX-5.doc, (報名表)
說明:XXXXXX為系統指定密碼,若非授權密碼者一律不受理或請先完成線上報名取得密碼後,再行作品繳交。
(6)執行單位將於收到檔案後四個工作日內以E-mail回覆確認完成收件,若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並以E-mail通知。
(7)為避免可預期的眾多參賽作品將於初賽截止日前寄達,造成網路擁塞而無法正常繳件,建議參賽者儘早繳交初賽作品。
3‧複賽
(1)進入複賽之參賽者需填具「複賽參賽同意書」(通過初賽者,執行單位將E-mail該同意書),並於一星期內E-mail回復執行單位,表示願意完成參賽作品打樣作為複賽之用,否則視同棄權參賽。
(2)可於「複賽參賽同意書」自由選擇由執行單位代為打樣或自行打樣,但一經勾選,請勿變更選擇。
─選擇由執行單位代為打樣者:(作品智財權歸屬主辦單位)
參賽者有義務協助執行單位完成作品打樣,若打樣過程遭遇製作困難或模具開發費用龐大時,執行單位在儘量保留原創作風格下,有權以替代材料取代或儘量微幅修改設計,若因而影響決賽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選擇自行打樣之參賽者:(作品智財權將歸屬參賽者,請詳閱第六頁智慧財產權)
(a) 執行單位將補助打樣與運送費用,如下表所示:
|
組別 |
台灣地區
每組參賽者 |
其他地區
每組參賽者 |
|
鞋類組 |
新台幣貳萬參仟元整 |
美金九百元整 |
|
手提包類組 |
新台幣壹萬陸仟元整 |
美金七百元整 |
(b) 此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5%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c)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可實際穿著或使用之原則,在規定期限內送達執行單位且經執行單位認可後始發放打樣與運送費用,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之權限。
(d) 打樣與運送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之領據後,一併發放。
(e) 參賽者有義務於期限內完成打樣及送達執行單位,參賽作品于寄/送時,請自行包裝妥當,若因運送造成損傷,或因作品之完成度與精緻度不足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3)初賽之各類組作品必須完成三款作品打樣,並於複賽收件截止日2005年8月15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複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