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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smile报道:我站视觉玩家颜志雄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像摄影大赛喜获大奖,获了两个金牌,五个优秀,作品5月9日在中国美术馆展出,视觉联盟特此恭贺!

两个金牌:广告时装人像类《灵舞》、创意人像类《白日梦》五个优秀奖:《茶姬》、《红颜》、《废都·茧爱》、《天·地·间》、《天际落霞》 。
金牌:


《白日梦》
优秀奖:


《天·地·间》

《红颜》

《废都·茧爱》

其他相关作品:http://www.okvi.com/design/Gallery/200511/1228.shtml
第11届全国人像摄影展览征稿信息
人像摄影界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大展——全国人像摄影展览将于2006年4月在首都北京隆重举办第11届。
本届展览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和人像摄影杂志社联合主办。
一、影展目的:
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体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力求通过人像摄影题材,反映当前我国社会人民前进步伐和时代风貌,体现人像摄影技艺新的发展成就,揭示人像摄影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趋势,发掘人像摄影行业的优秀人才。
二、影展要求:
作品高水平、高品味,充分体现专业性、广泛性。内容要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形式新颖、思想内涵和技术性及艺术性兼备。
三、影展日程:
征稿日期:2005年7月1日起
截稿日期:2006年2月10日止(以寄到北京的邮戳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06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展览时间:2006年4月
展览地点:北京
四、征稿内容:选送作品共分八类:
1、人像写真 指着力表现被摄人物的气质和外貌,兼具实用性和审美性的人像作品。包括人物肖像、群像等。
2、婚纱摄影 指专为结婚纪念拍摄、身着婚纱或礼服、表现特定的生活美和人形象美的摄影作品。
3、儿童摄影 指以儿童为拍摄对象、体相童贞与童趣之美的摄影作品。
4、创意人像 指摄影者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加工,表达摄影者审美追求的摄影作品。
5、广告时装人像 指以人像为依托或衬托的商品广告摄影作品。
6、人体摄影 以人体为主要拍摄对象,运用摄影语言表现摄影者的人文思想,弘扬人性真善美的摄影作品。
7、纪实人像 运用纪实手法,在日常生活或事件现场拍摄的、以人为主要刻画对象的摄影作品。
8、其它 主要包括运用传统技法或现代数码技巧(如着色、整修、拼图、模版等)制作的人像作品。
五、奖项设置:
金奖 8 个 颁发证书和奖杯
银奖 16 个 颁发证书和奖杯
铜奖 32个 颁发证书和奖杯
优秀奖280个,颁发证书。
评委推荐奖若干个,大赛入围奖200个,颁发证书。入围奖不参加展览。
团体奖项:(包括婚纱、儿童、写真、综合四项)
共设 冠 军 4名 颁发证书和奖杯;
亚 军 8名 颁发证书和奖杯 ;
季 军 12名 颁发证书和奖杯。
最佳组织工作奖:5名 颁发证书。其中:省级3名 、市级1名 、企业1名。
优秀组织工作奖: 10名 颁发证书。 省级6名 、市级3名 、企业1名 。
六、参加规则:
1、个人参加者不分职业,人像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各种经济成份的照相企业,各单位的摄影部,艺术沙龙,展览公司等均可参加团体项目。
2、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力求多样化。黑白彩色不限 。作品应为近四年的新作,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主办的历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和婚纱、儿童专题性影展入选和获奖作品不能参加。底片不收。
3、要求选送作品一律为 10英寸照片,题目必须贴在作品前下方(题目纸的尺寸为9×2.5c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许装裱,可贴卡纸,但大小需和作品等大,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本届影展不收组照。作品的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注明,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和更正。
4、个人参加者选送的作品类别不限,但每人每类最多限选送10幅。各类作品除题目外,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均应填入参加表格,并贴在作品背面。
5、本届展览团体奖项分婚纱、儿童、写真、综合等四个项目,参加企业可按自己经营性质择项,如:某地一家儿童影室可选择参加团体儿童项目。上述四个项目需以企业或群体名称参加,选送作品必须以组为单位,每组作品必须是10幅单幅,其中黑白作品不少于2幅,不能出现组照。每组选送作品至少由3名以上摄影师完成。选送参加综合项目的作品包含婚纱、生日、全家福、团体合影、儿童摄影、写真、证件照和能显示参加企业特色的三幅自选作品。每一参加企业和群体可任意选送团体项目。但最多限送4组。
6、本届展览欢迎经过电脑和传统暗房等手段创意组合原始影像的作品,但需在该作品背面注明“非原始影像”字样。
7、 送选作品中,除电脑创意人像和暗房技法制作类型的作品可以注明制作者姓名外,其它作品均不得以两个人名义参加,否则作品视为无效。
8 、 全部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底或调电子文件制作。展出后,底片陆续退回。
9、 主办单位对选送和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影视节目,内部学术刊物、有关摄影网络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同时,在学会主办的其他展览活动中,所选送和获奖作品仍有资格继续作为选送作品参赛。
10、 选送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请参加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11、 本届影展个人和团体项目均按幅收参加费。每幅作品人民币20元。选送作品一律不退。要求退稿者,请付足邮资(寄作品邮费+5元包装费)。所有参加作者在展览结束后均获赠本届展览纪念资料一份。作者欲将作品留在主办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和报刊推荐发刊或出售的,请在投稿时特别注明。
12、 最佳组织工作奖和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选是根据报送参加人数、送选作品数量和获奖数量的积分评定。
13、 评选委员会原则上由人像摄影界国家级评委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由组委会聘请。
14、 评委作品、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职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15、 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或未交足参加费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16、 凡选送作品的作者和企业均视为同意本细则。
17、 参加者送选作品的寄送办法有两种,一是寄送到本地区人像摄影社团组织,由该组织再统一将作品寄送至第十一届人像影展办公室;二是个人直接寄送至第十一届人像影展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第十一届人像摄影展览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01。咨询热线:010-66095074,66095086,66095097。传真:010-6609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