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欧美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画廊也越来越希望控制艺术家们的作品———甚至包括已经售出的艺术品,许多当代艺术交易商(画廊)仍然拥有已经售出艺术品在流通市场的优先购买权。
最近,欧美一些收藏媒体对这一不成文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包括艺术交易商在内的许多业内人士坚持认为,这些限制是在保护艺术家、市场甚至是收藏家,然而否定意见也不在少数。
影响整个艺术市场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存在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允许收藏家再次贩卖当代艺术品,即使发展至今,一些收藏家可能会再次出售艺术品,但艺术交易商仍然享有优先选择权。
纽约律师约翰·卡西尔(JohnR.Cahill)分析认为,如果使艺术交易商拥有优先取舍权,收藏家们再次出售艺术品时不可能卖出最高价,因为他们只有一个地方转手———卖给最初的艺术交易商。
艺术交易商的这一权利可以使得艺术品免于拍出低价甚至流拍,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拍出非常高的价格,然而这一权利同样也限制了艺术家的作品与艺术交易商客户之间的流通。
限制规定是在保护艺术家?
一些当代艺术市场业内人士指出,那些不会出售藏品或打算将藏品捐献给博物馆的收藏家们可能不会去关心这些再次出售时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艺术交易商可以通过这种控制市场的方法去保护艺术家。
纽约律师彼得·斯特恩(PeterR.Stern)认为,艺术交易商在购买艺术品时的专有权一般都是因为画廊希望得到收益,而画廊一般也会给艺术家一定比例的收益分成。“在我的经验中,这些条款通常应用于一些非常红的艺术家,他们的作品总是求大于供。不过艺术交易商的重点也会放在那些过早现身拍卖行的年轻艺术家作品,因为这样会影响画廊的定价。”他说。
纽约律师吉尔伯特·埃德尔森(GilbertEdelson)说:“如果艺术家作品价格暴涨,更多的收藏家而不是投机者就会涌入市场购买他的作品,不过其目的只是再次出售艺术品。艺术家的声誉可能在进入拍卖行后受到损坏,艺术交易商如果享受再次出售时的优先选取权,他们就可以控制市场,同时也给予艺术家一把强大的‘保护伞’。”
艺术家律师奥利弗(BrookeOliver)说:“当代艺术品不应该进入拍卖行,因为艺术品一旦进入拍卖行后总是会对其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她还提到美国加州法律规定艺术家可以从每笔交易中得到一定比例的分红,而艺术交易商的介入可以监督这一法律的执行。
特殊权利的法律背景
然而事实上,优先选择权是否被强制执行很难判断。卡西尔说:“如果交易商得到优先选择权就会在售价上打折?我对此非常怀疑。”
一些专业人士也质疑道,如果艺术交易商考虑的时间过长,这一规定可能难以操作。艺术交易商可能坚称这一规定将被应用于所有的买家,一些律师同样也询问如果新的拥有者与艺术交易商之间并没有达成此协议时,是否需要执行这些条款。
即将颁布的美国第三版《艺术品法律》中对此有所规定,法律条文制定者宣称,纽约法院在1992判决的Wildenstein&Co一案中已经表示支持艺术交易商享有这一特殊权利,目前美国法律实务学会正在为解决该方面案件争端拟定相关法律,“当艺术交易商试图控制一名艺术家的市场时,买家如果要购买艺术品就必须遵守这一限制条款。”条文制定者拉尔夫·勒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