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现设有艺术设计、美术和艺术史论三个分部,九个系和24个本科专业方向。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艺术学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不懈努力。
一、报考条件 ■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清华大学录取体检标准,同时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员工、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 1. 报名形式:本人面报(不接受函报和他人代报); ■ 2. 报名时间:2005年2月23日—24日; ■ 3. 报名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 4. 报名交验材料: □ 凡当地招办要求统一报名的艺术考生,应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复印件。 □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需加盖公章或出示学校介绍信;2、《报名登记表》中在“照片”及“备用”照片处分别粘贴本人一寸免冠黑白证件近照)。 □ 另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近照一张。 □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需贴于《报名表》内指定位置)。 □ 填写好的信封(用于接收《文化考试通知书》,报名时索购)。 □ 交验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 5. 报名费用:报考费260元。 ■ 6. 专业选报:考生从“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学”三个招生专业中选报其一,不可兼报。 注:尚未取得本省“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的考生,请获取“考生号”后最迟于2005年4月5日前传真至我院教务办。
三、各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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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专
业 |
专业方向 |
所属分部 |
所属系别 |
招
生
人
数 |
考试科目及
满分标准 |
学历 |
|
艺
术
设
计
050408 |
染织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分部 |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
165 |
i素描(满分200分)
i速写(满分150分)
i色彩(满分200分)
i设计基础(满分200分)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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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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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 |
陶瓷艺术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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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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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
装潢艺术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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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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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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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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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 |
|
产品设计 |
工业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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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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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设计 |
|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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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型
艺
术
050404 |
中国画 |
美术分部 |
绘画系 |
60 |
i素描(满分200分)
i速写(满分150分)
i色彩(满分200分)
i创作(满分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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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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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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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画与公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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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雕塑系 |
|
金属艺术 |
工艺美术系 |
|
漆艺 |
|
玻璃艺术 |
|
纤维艺术 |
|
艺
术
设
计
学
050407 |
艺术设计史论 |
艺术史论分部 |
艺术史论系 |
15 |
i素描(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分)
i写作(满分100分)
i文艺常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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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史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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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总数 |
2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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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学院代码:10003;2、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
四、专业考试
■1.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05年2月23、24日;考试时间2005年2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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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考 点 |
详 细 地 址 |
邮编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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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 |
100020 |
010-65619721 |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110045 |
024-88269590 |
|
烟台 |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14号 |
264100 |
0535-4250156 |
|
郑州 |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50052 |
0371-6952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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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
430023 |
027-85620977 |
|
南京 |
南京市宁海中学 |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
210024 |
025-86636057 |
|
杭州 |
中国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环路 |
310053 |
0571-86696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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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
410004 |
0731-5677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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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
610043 |
028-85014308 |
■2. 考试科目及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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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报考专业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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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星期六 |
色 彩 |
3小时 |
艺术设计 |
1、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自理,水粉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由我院统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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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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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作 |
3小时 |
艺术设计学 |
|
素 描 |
3小时 |
艺术设计 |
|
造型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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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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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写 |
1小时 |
艺术设计 |
|
造型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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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星期日 |
设计基础 |
3小时 |
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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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作 |
3小时 |
造型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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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常识 |
2小时 |
艺术设计学 |
3.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水粉):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包括默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能力和概括、记忆、准确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范畴内的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绘画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常识:旨在测试考生的文学和艺术基本知识和素养。 写 作:旨在测试考生的写作水平。 ■ 4. 报名、考试地点规定:北京考点限定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考生报考,其它省份的考生可任选北京以外的八个考点就近报考。 ■ 5. 根据我院《本科专业入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需凭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 6. 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入围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专业未入围考生通过拨打010-16898908声讯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课考试 ■ 1. 收到我院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必须持此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 2. 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必须与参加专业考试时所报专业一致,如不一致则以专业考试所填志愿为准。 ■ 3. 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为必考科目,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因个人原因未选满原始总满分750分者不予录取。 ■ 4. 上海市考生选考全国卷或上海卷均可;广东省考生必须考满五科(“3+历史”必考,第五科选考的文化科目不限)。 ■ 5. 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和日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2004年录取新生成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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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专 业 |
专业课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总成绩 |
|
艺术设计 |
最高分 |
630.5 |
624 |
1193.5 |
|
最低分 |
507 |
455 |
1034.5 |
|
造型艺术 |
最高分 |
639 |
556 |
1156 |
|
最低分 |
507 |
415 |
975 |
|
艺术设计学 |
最高分 |
\ |
639 |
\ |
|
最低分 |
\ |
528 |
\ |
注:文化课成绩及总成绩的最低分不包括专业成绩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前30名、造型艺术专业前15名的考生。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 1. 凡取得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我院都将对其进行政审,政审表随同《文化考试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由考生转交所在单位,请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盖章后于2005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达我院教务办公室,未寄回政审表或逾期寄达者,恕不录取。 ■ 2. 考生高考的政审与体检,按教育部和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的高招办规定办理。
七、录取
■ 1. 北京地区录取比例为我院招生总数的20%,其他各省市统一排队择优录取,但每个省(直辖市)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院招生总数的20%。
■ 2.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凡专业入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线,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的要求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在报考专业内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专业成绩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30名者,或位于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15名者,其文化课成绩(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可于当年9月20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提出“保留专业成绩一年”的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照片一张),经审核批准,第二年如再报考我院时,只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总成绩(含语文、外语的单科线)均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者仍可被录取。 注:上述专业文化课总成绩的最低线及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线,我院将视2005年考生的总体考试情况而定。2004年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的最低线为35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线为85分,外语单科线为65分。
■ 3. 艺术设计学专业:凡专业入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单科线为100分,外语单科线为90分。
■ 4. 考生于7月中旬后拨打010-16898908声讯台或登陆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八、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我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可选择任意考点),报名及专业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我院发放《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文化课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参加文化课联考的考生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 1.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编:510080,电话:020-37628695; ■ 2.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 邮编:350002,电话:0591-7843064; ■ 3.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020473; ■ 4.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4,电话:021-64513403; ■ 5. 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邮编:100081,电话:010-62214253; ■ 6. 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香港华教有限公司、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
九、外国留学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咨询我院外事部门,电话:010-65619685,联系人:刘岩涛。
十、学费 ■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 2. 学费标准: □ 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专业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 □ 华侨、港、澳、台学生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 外国留学生每?960元人民币。
十一、入学事项 ■ 1. 新生报到时,按照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 2.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及我院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二、其它 ■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 2.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制度。 ■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
十三、2004年录取新生成绩概况(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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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5619721 010-65619723 图文传真:010-65612742 网 址:www.tsinghua.edu.cn或www.join-tsinghua.edu.cn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 邮编:100020 |